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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郭燕霖 (國小台語教師)
孫曉雅處長鈞鑒:
很高興您接任AIT處長,先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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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郭燕霖 (國小台語教師)
孫曉雅處長鈞鑒:
很高興您接任AIT處長,先誠摯感謝貴國致贈疫苗給台灣,讓我國第一線醫療工作人員有了堅實的後盾,大大降低武漢肺炎疫情的擴散。再者,感謝貴國頻頻派遣戰艦在台灣海峽和南海自由航行,制衡中國。不過,對於白宮國家安全會議印太事務協調官Kurt Campbell在七月六日表示,不支持台灣獨立,本人想在此與您商榷。
一九四七年七月七日,曾擔任盟軍參謀長的貴國特使Albert Coady Wedemeyer來台訪問,當時被中華民國政府列為二二八叛亂主犯的廖文毅人在中國上海,曾對Albert Coady Wedemeyer特使提出《台灣問題意見書》,最主要是陳述美國除了了解中華民國政府的主張以外,也應了解另一群反對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不同聲音,希望貴國准許台灣人的代表出席二戰和約會議,台灣代表不僅要有發言權,台灣的歸屬應該舉行公投來解決,且在公投前,應該要讓中華民國結束受降狀態,改由聯合國託管。可惜的是,廖文毅的訴求顯然沒有傳達到貴國。
再往前的一八六七年,貴國派駐清朝的廈門領事Charles Le Gendre,為了處理羅妹號事件,曾與台灣南部斯卡羅締結《南岬條約》,此約所彰顯的意義是美國承認斯卡羅王國在恆春半島的主權,是美國承認台灣部分主權並不完全屬於清廷所有。有關羅妹號事件的來龍去脈,歡迎處長收看公視戲劇《斯​卡羅》,劇中敘述了貴國當時如何處理台灣主權,以及中國清政府並沒有完全統治台灣的現況。後來Charles Le Gendre在處理牡丹社事件時,因離開貴國轉任日本顧問,並未完全顧及台灣住民權益,片面犧牲屏東枋寮以南的原住民權益,承認清朝擁有此地區的主權,誠為憾事。
以上兩例,《南岬條約》彰顯的是貴國承認斯卡羅王國部分在台主權,但牡丹社事件後續以及廖文毅《台灣問題意見書》,貴國忽略台灣在地住民的權益也是事實。懇請處長深入了解台灣民情,傳達台灣住民獨立建國的聲音給貴國政府知悉。
敬祝
平安喜樂
郭燕霖謹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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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(這可不是政見),八年他少領4000萬。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,八年八億,總統可自由使用,不受任何規範,他取消專案、繳回國庫。 選票補助一票30元,兩次總統大選,共得三億多,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。 八年任期,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,約14億。 侵占機密案,2014年8月29日,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,全案簽結。 海外洗錢案,2014年8月06日,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,全案簽結。 教唆幕僚偽證案,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,逆轉改判扁無罪。 國務機要費案,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,無罪定讞。 機密外交案,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,無罪定讞。 南港展覽館案,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,發回更審。 被定讞入罪的「龍潭案」,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「偽證」,但法官不採信。而且此案是因為"實質影響力"說而判刑,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,因"無影響力"而不適用此條(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,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...??)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,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,否則要羈押她,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....。 (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) 再"直接性貪汙"方面的指控,法律上已全部無罪 而會做出裁自己薪水事情的人,道德上也不該認為他會貪汙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,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的 ((如果你還認為台灣是的話 因此我從太陽花後研究阿扁相關議題至今,得到的結論是: 『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』 我不認識阿扁、沒看過他本人、沒接觸過他身邊的官員,更遑論拿他好處 但我可以非常明確的跟你(妳)說:我相信陳水扁是無罪的!我甚至相信他是沒有貪汙的,不論法律上、或道德上! 《主權獨立》《公民覺醒》是台灣走向真正的民主、與更美好未來的必經之路 我個人認為要在加上《平反扁案》,我也堅信這三條路會是同一個方向 而最終將匯聚在一起,屆時台灣將能走出困境、突破侷限翱翔於九宵! 這就是我的政治理念!
為阿扁洗冤是冒天下大不韙之舉,然雖萬千人、吾往矣!我願為真相赴義,並誓不反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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